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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如实告知”是什么意思,论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有很多无良的业务员,为了客户的保单能够正常承保,自己能够成功圈成保费,诱导某些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正常承保的客户不如实告知,并许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告诉客户任何病拖过两年之后,保险公司就必须无条件赔偿。

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说案例之前,先给大家解释下什么是“如实告知”,因为我们只谈人身险,所以给的解释,只适用人身险,给的解释非官方,是我对于这个词的理解及精炼,主要为了让大家看得懂。

如实告知: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形式就是填写保单中的健康调查问卷),以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如实告知后,如发生保险事故,你占据主动,保险公司不得再以你投保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赔偿。未如实告知,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占据主动,保险公司可以以你隐瞒了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了保险公司作出的承保决定,从而拒绝赔偿,且不退还已交保费。

这里举几个案例大家看看吧。

案例一、A女士于2012年9月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6000多元。其曾在2012年7月的时候曾经做过乳腺纤维瘤手术,她曾咨询过业务员,是否要告知,业务员说不用告知,于是在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该情况。很不幸的是在2014年11月的时候,A女士被查出患有乳腺癌。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赔并拒绝退还已交保费(三年共计18000多元)。

案例分析:像A女士这种情况,一般在投保前半年内动过手术的,如果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延期承保。从病理学上来说,乳腺纤维瘤属于良性肿瘤,与乳腺癌的发生并无太大关联,乳腺纤维瘤发展成乳腺癌的案例极为少见。在我们手上经手的客户中,有做过纤维瘤手术两年后如实告知,然后投保终身重疾险,经体检后,保险公司未做任何免责,正常承保的案例。如果我们经手A女士这个客户,必然会先要求客户等术后半年(即2013年1月),再考虑投保,并如实告知,主动向保险公司提交术后半年复查的体检报告。如没太大问题,应该是可以正常承保的。这个时候,A女士在2013年1月就可以投保了,除开康宁半年的观察期,2013年7月以后的重疾都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无良业务员坑害的不仅是这个客户,同时也坑害了保险这个行业。有的人说应该告这个业务员,谁主张谁举证,你有证据证明是业务员误导你的吗?

案例二、北京的B先生2010年患肺结核后治愈,同时还患有先天耳疾,于2015年投保了某公司的终身重疾,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进行了如实告知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相关病历,该保险公司为B先生提供免费体检,在拿到体检结果后,做出了耳部疾病免责的核保决定。

案例分析:这个客户是我去年接待的一个客户,今年又在我这里为自己的宝宝办理了保险,像B先生这种情况,即使之后患了肺癌,承保他的保险公司也必须正常赔付,不得以B先生曾经患过肺结核为由拒绝赔付。同时,我们也曾经经手过另一个曾经患肺结核的客户,因如实告知,最后被拒保的情况,区别是这个客户肺结核治愈才过1年,这个跟客户投保的时间有很大关系。

如实告知后可能的核保结果

如实告知后可能的核保结果一般有如下几种,正常承保,延期承保,单项免责承保,加费承保,拒绝承保。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有较大异常的情况,可以选择几家公司的同类产品,同时投保,待核保结果下来,综合判断后,选择最适合的一家来投保,放弃其他公司。即使遇到了集体拒绝承保的情况,你可以不把医药费的希望寄托在保险上,可以早做打算,为自己存一笔风险准备金,即使是这样也比不如实告知,盲目投保要好得多。

老感觉头痛好多年了,没有任何体检记录和就医记录,需要如实告知吗?

这种情况,如果是我,当然会选择不告知,只要今后在因此事就医的时候不要如实告诉医生你的头痛史就可以了(有点三观不正了,我是站在客户的立场说话)。保险公司在今后想拒绝赔偿,他也是讲求证据的,没有证据,他就得赔。

患糖尿病多年并长期注射胰岛素,不告知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吗?

先下结论,不适用。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又可以扯出一个大的话题,其中提到的很重要的一点,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因过失而未如实告知的投被保人,而患糖尿病并长期注射胰岛素,明显被保人是知道自己患有糖尿病的,没有如实告知,存在明显的故意,虽然我国最新的保险法中,对于这种主观故意不如实告知行为的除外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近年内多起司法案件的判决中仍可知悉这点,对于明显主观故意的不如实告知行为是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有时候光看保险法,或者是各种专家的解读都是没有用的,要看实际的案例和情况。

保险公司要求的体检不等同于健康告知

有些保险产品是要求体检的,或者某些本身不要求体检的保险产品,因为抽检或其他原因需要被保险人体检的,或者有些客户在投保之前特意自已去医院或体检机构体检的。不管以上哪种情况的体检,都不能等同于健康告知。特别对于最后一种情况,一般保险公司更会认为动机不纯,而加大核保力度。有些客户,同时有很多保险业务员都会想当然的认为,保险公司都让我体检了,什么都正常,投保的时候就不需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了。有些人可能会不能理解,但其实你细想一下就会明白,假如你的胃长期有毛病,你不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要求你去做胃镜吗?显然不会,保险公司要求的体检一般是常规检查,不可能查到很多细节方面的问题。

是不是所有情况都要如实告知呢

有些客户,只是因为多年前普通肺炎住过院,就一定坚持要如实告知,我们的建议一般是,将住院资料给我们初核一遍,像这种对以后不会造成影响的疾病,没有告知的必要。但是如果住院的时候,又查出其他问题,就另说了。比如说,我们有一客户的小孩因肺炎住院,经我们初核后,发现其心肌酶谱异常。后决定如实告知,最后被保险公司拒保。

关于如实告知问题我们工作室是怎么处理的

说一个真实的案例,曾经有一个客户有甲状腺结节,她强烈要求我们不要将这个情况告知给保险公司,我们坚持要告知,并且告诉她,根据她的结节大小,一般的核保结果是甲状腺责任除外。然后,她在外面找了另一个业务员,那个业务员告诉她可以不用告知。但是她又坚持想要在我们这里买,并且坚持说是自己主张不要告知,我们的回复意见是,我们已经了解到你有甲状腺结节这个情况了,只要在我们这里办理,就必须如实告知。如果你坚持不告知,你可以找别人办理。最后客户在纠结万分之下,还是在我们这里办理了,我们为其同时投保了两家在这方面核保比较宽松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其中一家拒保,一家甲状腺责任除外。结果不到一年,她的甲状腺恶化了,动了手术。她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但还好,这个客户比较理性,并没有责备我们没有给她隐瞒健康状况,相反,她觉得,幸亏如实告知了,所以重疾险还可以保其他的。如果不如实告知,非旦这一回不会赔,还会终止合同,并且至少几年内无法再投保重疾险。后来,她的全家都在我们这里办理了保险。

理赔从投保的时候就开始了

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信奉这句话,理赔从投保的时候就开始了,投保的时候,你控制好了口径,少一些销售误导,最后就会减少很多理赔纠纷。

详细咨询请按如下方式:

你只需要说出你的需求,你想要解决的保险问题,我们就能给你专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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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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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

    你好!我有乳腺囊肿二级,投保重疾的时候如实告知了,结果乳腺重疾除外,我就退保了!有没有哪家保险公司不会除外该险种的啊

    匿名6年前 (2018-05-08)
    • 已经有了除外的结果了就不好处理了,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多投几家试试,是有可能正常承保的

      cuiweiwei6年前 (2018-05-10)
  2. #19

    肺结节患者能买吗

    匿名6年前 (2018-03-28)
  3. #18

    有过胰腺炎可以买吗

    匿名6年前 (2018-02-24)
    • 除了意外险及部分理财类保险,基本买不了除社保外的其他保险了,社保含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有条件尽量办理职工医保。

      cuiweiwei6年前 (2018-02-26)
  4. #17

    医保卡替朋友买过药,是乙肝的药物,这种情况可以投保么?

    匿名6年前 (2018-02-15)
    • 像你这种情况投保如果如实告知了,大部分公司会直接拒保,小部分公司会要求提供近两年的体检证明。如果选择不如实告知,将来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通过法院诉讼有可能获得赔款,费进费力。两种方案:一、选择上面说的小部分公司;二、不如实告知连业务员也不要告诉,自担风险。

      cuiweiwei6年前 (2018-02-24)
  5. #16

    7年因乙肝住过院,现在还能买保险

    匿名6年前 (2018-01-09)
    • 看你买什么保险了,意外险可以随便买,不影响。重疾险、寿险、防癌险、医疗险则通过健康告知,由保险公司根据你的实际病情来决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承保,加费(50%,75%,100%等)承保、单项责任免除、拒保等。

      cuiweiwei6年前 (2018-01-11)
  6. #15

    只是体检疑似纤维瘤,这种需要告知不,告知后保险公司的处理会是怎样的

    匿名7年前 (2017-11-13)
    • 核保人员对于不确定的疾病状态,一般采用的是延期的处理方式。也就是暂时不承保。等到病情明确,比如明确不是纤维瘤,或者明确是纤维瘤,已经切除后,一般观察1年后,有可能标体承保。

      lijing7年前 (2017-11-16)
  7. #14

    09年患过肾炎康复了6年了需要告知吗 会不会拒保

    匿名7年前 (2017-09-27)
  8. #13

    请问多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经治愈后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这种要告知吗?

    匿名7年前 (2017-09-26)
    • 建议告知,告知是对自己的保护

      cuiweiwei7年前 (2017-09-29)
  9. #12

    乙肝大三阳,其他正常需要如实告知吗

    匿名7年前 (2017-09-23)
    • 可以很明显的说,乙肝大三阳即使不伴随肝功能损坏(ALT、AST超标),基本已被很多保险拒之门外了。如果肝功能受损,那基本可以说除了意外险可买之外,其他没什么可买的保险了,你觉得是不是要如实告知呢。

      cuiweiwei7年前 (2017-09-25)
  10. #11

    小孩三岁做了室缺手术,现过了2年早已完全康复,请问投保可以吗?

    匿名7年前 (2017-09-12)
    • 你好,室缺手术涉及的各项参数以及术后的恢复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的通过几个字就给出核保的结果。另外投保的险种不同也会有不同。比如你这个情况投保防癌险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投保重疾险的话建议提交相关诊断资料给保险公司进行核保。建议同时投保多家保险公司尝试。曾经为某客户投保9家保险公司,最后7家拒保,一家正常承保,一家加费承保。当然,情况和你不同。为什么要同时投保多家呢,因为你先投一家再投另一家的话,另一家有可能会参照前一家的核保结果。

      cuiweiwei7年前 (2017-09-13)
  11. #10

    患有一型糖尿病,如果买保险没有告知,合同生效10年后,保险公司会理赔吗?有糖尿病可以买重疾险和住院医疗吗?

    匿名7年前 (2017-09-09)
    • 你好,1型糖尿病不如实告知,即使10年后,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有1型糖尿病不能买重疾险,但可以了解下泰康的甜蜜人生,可保1型糖尿病的四类并发症。住院医疗的话可买范围比较小,可以买不需要如实告知的住院医疗险,但是不用如实告知并不意味着什么都赔,糖尿病及并发症肯定是不会赔的,但这种医疗险至少给了你可以买的机会。

      cuiweiwei7年前 (2017-09-13)
  12. #9

    你好,我当时买人寿重疾险时候做了体检加费承保,现在保险已经买了2年多了。才发现父亲在我买保险前两年已经有糖尿病并且住院降血糖,现在就是长期吃药。翻看保险如实告知那块发现有问及亲属是否有糖尿病那里我没有特别说明。问了保险业务员意思是过了两年了,并且家族只有父亲有,而且我自己也体检了,不补充告知问题也不大。想咨询您的意见。

    匿名7年前 (2017-08-03)
  13. #8

    我想请问下现在宝宝一岁多,在宝宝出生的时候,刚刚剖腹产下来就说有新生儿肺炎入住保温箱,但是进去后我们才发现是医院的套路,2天就把宝宝接出来了,并且我出院的时候就跟宝宝一起回家。医生他的病例上新生儿肺炎也打了好多个???,我们确定是医院的创收行为因为我剖腹产那天出来7个宝宝,6个宝宝医院都要求进保温箱并且保温箱一天的费用是1000多。半岁为宝宝投保直接忽略了这个事情,因为宝宝并没有任何肺炎的症状。所以也理所当然没有想到告知保险公司这个事情。但是最近在网上看到关于“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理陪” 的案例,还是担心万一以后发生什么风险,保险公司找借口不赔付。现在请问下,我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补充告知还是不管?
    并且担心,万一告知保险公司,因为新生儿肺炎这个事情,责任免除,那宝宝受保障的范围又会缩小 怎么办?

    匿名7年前 (2017-07-30)
    • 你好,肺炎本身不算多大的事,本身不属于迁延性疾病,如果只是单纯的肺炎没有太大问题,但考虑到肺炎形成的原因,及住院期间查出的其他指标异常,都可能会对最终承保结果造成影响。如果确定造成肺炎的原因单纯,而又没有其他指标异常,可以不告知。但是出于保守起见,建议补充告知。因为一般投保重疾险的时候至少会问最近半年是否因病住院,很明显你没有如实作答。相信保险公司会给出公正的核保结果。因为保险公司指着你继续续保好赚钱呢,保单的前几年保险公司是不赚钱的。

      cuiweiwei7年前 (2017-07-31)
      • 谢谢你的专业性答复,我也是觉得,买保险就是买的一份安心,如果天天提心吊胆的不如如实告知,到时候要是因为这个免责或者加保费您觉得我是退保另外选择一家保险公司还是继续保下去?

        匿名7年前 (2017-07-31)
  14. #7

    匿名7年前 (2017-07-30)
  15. #6

    我想问下,有甲亢被拒保可能性大吗

    匿名7年前 (2017-07-26)
    • 不管什么疾病单纯的说病名是不好判断核保结果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诊断报告,不同公司不同保险类型不同核保人员不同心情核保出来的结果都有可能会有差异,以下仅供参考。
      1.青春期、哺乳期女性,甲状腺略大。甲状腺功能测定轻微异常或基本正常,可标准承保。
      2.甲状腺明显肿大、静息脉搏超过110次,或出现心律失常、心房纤颤,或伴有明显症状、体征,甲亢治疗不足半年者,均应延期投保。
      3.有甲亢病史,经药物治疗症状基本消失,且无心、肾、血液并发症或治疗不良反应达两年以上,仍小量服药者,可适度提高核保标准。
      停药3年以上无复发,并经临床实验室检查甲状腺功能正常,可按标准体承保。
      4.经手术或放射治疗的成年甲亢者,症状消失两年后,仍无术后并发症和后遗症,可按标准体承保。
      5.甲亢经治疗症状虽然减轻,但留有心脏、肾等脏器功能异常,或白细胞数量减低者,应拒保。
      6.因治疗甲亢而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无其他并发症者,可延期半年投保;半年后靠小剂量甲状腺素替代治疗,而无任何症状、体征者,可视情况适度提高标准。

      cuiweiwei7年前 (2017-07-31)
  16. #5

    我想问下,五年前做过宫颈手术没住院,要告知吗?

    匿名7年前 (2017-07-15)
    • 告知与否与住没住过院没有直接关系,就连体重超标了也是要告知的,为了在理赔的时候避免纠纷,建议告知。保险公司主要看几个方面,一、为什么手术;二、手术后是否完全痊愈会否对以后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三、术前各项身体指标是否有其他异常。

      cuiweiwei7年前 (2017-07-20)
  17. #4

    意外险高残第三方陪了款,保险公司还陪吗

    匿名7年前 (2017-07-14)
    • 你好,一般意外险主要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两个部分,意外医疗的话有个补偿原则,意思就是说医疗报销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花费,第三方赔付了的话,这一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责任,意外身故就不说了,直接赔保额,意外伤残则根据伤残程度按1-10级的标准的赔,一级伤残赔100%,二级90%,依次类推,这一部分不管第三方赔了多少,保险公司都是要赔的。

      cuiweiwei7年前 (2017-07-20)
  18. #3

    如果母亲在我3岁时有乳腺癌去世,投保时我27岁并告知我母亲有乳腺癌去世了,但是我本人并不了解母亲那边家人有没有家族遗传乳腺癌,我投保了,保险公司会查得到我母亲是有家族遗传如果保险公司查出有家族乳腺癌史,会不会拒保?

    匿名7年前 (2017-06-08)
    •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首先要看你投保的是什么产品,如意外险医疗险就没必要告知这个情况,重疾险就要看有没有这个告知项,如果没有,可以直接无视,不需要告知。如果有,则正常告知。含寿险(身故赔保额)的重疾险,正常承保的案例,我这里有三例。不含寿险的重疾险,这种情况的案例没经历过,暂且不表。防癌险被拒保的情况有三例。总结一下,我觉得含寿险或带分红的重疾险一般对于这种情况核保会比较宽松,因为收到的保费会比较多;而对于防癌险这种针对性强的保险,保费较低,拒保可能性较大;对于不含寿险的重疾险,因为保费较低,核保门槛也会相对较高,虽无案例参照,但个人认为拒保可能性比较大。核保结果,受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保险产品,不同核保人员,相同核保人员的心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各种过往案例只能作为参考。

      cuiweiwei7年前 (2017-07-12)
  19. #2

    有过住院保胎没有如实告知有关系吗?买的时候不知道,业务员没有询问健康情况,现在才想起来

    匿名7年前 (2017-03-28)
    • 保胎并不是多大事儿,关系不是很大,不要太过担心。

      cuiweiwei7年前 (2017-03-28)
  20. #1

    我也是这种情况,有做过纤维瘤微创手术,但是在如实告知的时候,业务员没有让填写,现在保险买了2年多了,该怎么处理?

    匿名8年前 (2016-04-21)
    • 投保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对于您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做一个补充告知,提供当年住院的相关病例报告,出院小结,以及您目前乳腺的复查报告等资料,以免后期被动。

      lijing8年前 (2016-04-21)
      • 保单上也有另外一条,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我没有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不得解除合同,业务员在签单时代表的就是保险公司,他既然知道,是不是说保险公司就得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我现在补充告知,如果复查报告仍有纤维瘤(原为多发性的,手术遗留),保险公司是否会连保费都不退还给我?

        匿名8年前 (2016-04-22)
      • 首先你要明白这一点,你口中所谓的业务员,其实他们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保险代理人合同,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他们知道你的情况,不代表保险公司知道。并且,如果将来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跟业务员告知过这个情况,并且业务员有明确的告诉你这种情况不用告知。如果你拿得出证据,则责任方在保险代理人,也无关保险公司什么事,保险公司会将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另外,你和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合同上本身是有健康调查问卷的,并且合同上有你的签名,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管保险公司最终会给你什么样的核保结果,我仍然强烈建议你做补充告知,附上自己最近的复查报告(半年内的)。乳腺纤维瘤本身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病,我们曾经有客户如实告知这个情况,最后正常承保的。但是核保的结果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不同公司,不同险种,不同人,不同时期,疾病严重程度,核保的严格程度都是不同的。还有,你在投保前告知,和在投保后再补充告知,其核保严格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因为本身投保人的诚信原则已经受到了一定影响。我估计你这种情况做补充告知,最坏的结果是会被判为乳腺责任除外,正常承保或是加费承保都是比较好的结果。如果被判为拒保,会退还现金价值(你的保险才交了两年,一般情况下现金价值会大幅低于你所交的保费,这点你要有心理准备)。反正,最终结果看保险公司。

        cuiweiwei8年前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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