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多年以来,经历了单纯的重大疾病保险、到增加轻症、到增加被保人轻症豁免保费、到增加轻症多次赔付、到增加重疾多次赔付、再到增加中症赔付,这还没有算疾病种类的增加、疾病分不分组以及其他细小的变化。重大疾病保险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复杂。本文主要是对比一下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并给大家普及一下多次赔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知识。
重疾多次赔付有必要吗
有很多客户都会有这个疑问,到底买单次赔付的重疾保险还是买多次赔付的重疾保险。因为从精算的角度来讲,多次赔付的重疾理论上是应该比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贵的。有的人觉得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重要,有的人觉得得一次重疾概率就够小了,得两次或更多次的概率得有多小。而实际上,一个人得了第一次重疾后再得第二次重疾的概率仍然是很高的,我就举几个很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第一个例子,两肢缺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III度烧伤等都属于重疾吧,其患其他重疾如癌症和尿毒症等的概率比普通人低吗?第二个例子,得过肝癌的人,如果有合适的肝源是不是需要做肝脏移植手术,得过尿毒症的人,有合适的肾源也是需要做肾移植手术的,有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像这种情况,只要满足了间隔期的要求,是可以赔两次的,肝癌或尿毒症赔一次,重大器官移植又赔一次。特别的,对于患过一次重疾的人来说,想要再去买一款重大疾病保险或医疗保险都是相当困难的,人生还很漫长,没有保险将怎么度过。而一份可以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却在被保人患过一次重疾后仍然持续的提供着保障。所以,我觉得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是很有必要的,更何况在目前混乱的市场环境下,甚至有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比单次的重疾险还便宜,这一点都不奇怪。
疾病分组是怎么回事
疾病分组是个什么意思呢?说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有一款重疾险保100种重疾可赔付3次,将1-25分为A组,26-50分为B组,51-75分为C组,76-100分为D组。假设患了第60号重疾,属于C组,那么整个第三组的51-75号重疾将不能再赔付,第二次及第三次所患重疾只能是A、B、D组的疾病才能赔付。
但是,这样的分组方式有个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将高发的重疾都往一组里面放,甚至把99%发病率的重疾分在一组,1%发病率的重疾分在其他组,就这样,一个“伪”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产生了。但是这些躲不过我们保险经纪人的眼睛,于是分组更合理的重疾险(如癌症单独分一组等),甚至不分组的重疾险产品便产生了其市场空间。
多次赔付重大疾病保险对比分析
下图中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大家可以看到以下所有的重疾险都具有18岁后身故赔保额的责任,这一个责任对费率的影响是巨大的,没有这个责任,如果一生不患重疾是不会产生赔付的,一旦有了这个责任,因为人必死,所以导致了该保险必赔保额。所以,如果你要拿单次赔付的重疾险来对比费率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身故赔保额责任的重疾险来对比才公平。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单次赔付的重疾险比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并没有便宜多少。

市面上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很多,有好些产品没有上榜也没有办法。
上面这个图表展现了每个产品的基本信息及费率对比,但并不能展现一个产品的全部。我就挑几个产品简单讲一下吧。
- 御享人生:费率低,可投保地域广。疾病分组合理度一般,且帕金森和阿尔茨海默病70岁后不保,是这个产品小小的缺陷。
- 百万无忧:癌症单独拿出来做一个责任,且癌症三年后新发、持续、复发或转移,都可以获得二次赔付,也就是说癌症最多可以获得两倍保额的赔付。除癌症外的104种疾病再来分两组两次赔付。我觉得是相当给力的。另外百万无忧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核保相对其他产品宽松。
- 悦享安康:重疾疾病不分组,大大增加了重疾二次赔付的概率,比如尿毒症一年后做肾移植,尿毒症算一个重疾,肾移植又是一个重疾。另外,悦享安康是所有产品中唯一的在重疾赔付后还可以赔付轻症的产品。其缺点就是轻症种类实在是太少。
- 哆啦A保:费率简直低到了一种境界,比市面上95%以上的单次重疾险还便宜。重疾分组合理度一般,可投保区域少。
- 华夏福多倍版:有中症的重疾险产品中的战斗机,价低量又足,重疾居然可以赔5次,但实际意义不大,一个人一生患5种不同重疾的概率简直微乎其微,更何况还要满足这个产品的分组和间隔天数条件。重疾分组合理度一般,可投保区域较多。
- 百年康倍保:首次重疾100%赔付,二次重疾150%赔付,三次重疾250%赔付。首次轻症30%赔付,二次35%,三次40%赔付。相当有特色的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重疾分组合理度一般,可投保区域较多。
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小知识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都具有一个共同点,赔付首次重疾后,保单的现金价值降为零,也就意味着退保是不可能退出一分钱的。另外,身故责任也随之消失。除了中意的悦享安康还可以赔付轻症外,其他所有产品的轻症中症责任都没有了。赔付首次重疾后,后续基本就只剩下其他组的重疾责任了。还有,有些重疾的产生过程中必然会有轻症这个过程,只是因为没有检查,比如说癌症,必然会经历原位癌这个阶段,目前的重疾险都会在条款中明确声明,这种情况不得再主张轻症的赔偿,只能主张重疾的赔偿。
好了,关于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的对比分析就讲到这里吧。
一句话回答:多次赔付重疾险很有必要。一个人得了第一次重疾后再得第二次的概率并不低——两肢缺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III度烧伤本身就属于重疾,这类人群患癌症或尿毒症的概率并不比普通人低;而且患过一次重疾后再买重疾险或医疗险相当困难,一份多次赔付的产品能在患过一次后仍持续提供保障。此外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有的多次赔付重疾险甚至比单次赔付的还便宜。
常见问题
重疾多次赔付有必要吗?
很有必要。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一个人得了第一次重疾后再得第二次的概率仍然很高:两肢缺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III度烧伤等本身都属于重疾,这类人群患癌症、尿毒症的概率并不比普通人低;再比如得过肝癌的人有合适肝源需要做肝脏移植、得过尿毒症的人有合适肾源需要做肾移植,只要满足间隔期要求就能赔两次——肝癌或尿毒症赔一次,重大器官移植再赔一次。第二,患过一次重疾后再想买重疾险或医疗险都相当困难,而多次赔付的产品能在患过一次后继续提供保障。
疾病分组是怎么回事?
分组决定二次赔付的实际可用范围。举例说,一款重疾险保100种重疾可赔3次,把1–25分为A组、26–50为B组、51–75为C组、76–100为D组。如果患了第60号重疾(属C组),那么整个C组第51–75号重疾都不能再赔,第二次和第三次所患重疾必须落在A、B、D组里才能赔付。所以分组是否合理,直接决定了多次赔付的实际价值。
什么是「伪」多次赔付?
指通过不合理分组制造的假象。保险公司可以把高发重疾都放进同一组,甚至把99% 发病率的重疾分在一组、把1% 发病率的疾病分在其他组,这样虽然名义上能赔多次,但实际上第二次能赔的概率极低,一个「伪」多次赔付产品就此产生。正因如此,市场上才出现了分组更合理的产品,比如把癌症单独分为一组,以及完全不分组的产品。
对比费率时要注意什么?
一定要拿同样含「18岁后身故赔保额」责任的产品对比才公平。18岁后身故赔保额这个责任对费率影响巨大:没有这个责任,如果一生不患重疾就不会产生赔付;而有了这个责任,因为人必有一死,就导致这份保险「必赔保额」。所以在拿单次赔付产品作对比时,必须选择同样有身故赔保额责任的产品——这时你会发现,单次赔付的重疾险比多次赔付的并没有便宜多少。
主流多次赔付重疾险各有什么特点?
御享人生费率低、可投保地域广,但疾病分组合理度一般,且帕金森和阿尔茨海默病70岁后不保。百万无忧把癌症单独做成一个责任、癌症三年后新发/持续/复发/转移都可二次赔付(即癌症最多可获两倍保额赔付),其余104种疾病分两组赔两次,核保相对宽松。悦享安康重疾完全不分组,大大提高了二次赔付概率(如尿毒症一年后做肾移植可赔两次),还是所有产品中唯一在重疾赔付后仍可赔付轻症的,缺点是轻症种类太少。哆啦A保费率极低,比市面上95% 以上的单次重疾险还便宜,但分组合理度一般、可投保区域少。
重疾可以赔5次的有意义吗?
实际意义不大。华夏福多倍版是含中症产品中的「战斗机」,价低量又足,重疾可以赔5次,但一个人一生患5种不同重疾的概率微乎其微,况且还要同时满足该产品的分组和间隔天数条件。所以在看重疾赔付次数时,要区分名义次数和实际可达概率——分组是否合理、间隔期多长,比次数本身更值得关注。
百年康倍保有什么特色?
它的特色是递增赔付。首次重疾100% 赔付、二次150%、三次250%;轻症首次30%、二次35%、三次40%。这种设计让后续赔付的杠杆逐次提升,是一款相当有特色的多次赔付重疾险。不过它的重疾分组合理度一般,可投保区域较多。递增赔付的设计对担心多次重疾的人来说,实际保障价值比「平均分配」的赔付结构更高。
赔付首次重疾后会发生什么变化?
这是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共同规则。赔付首次重疾后,保单现金价值降为零,意味着退保不能退出一分钱;身故责任随之消失;除中意悦享安康仍可赔付轻症外,其他所有产品的轻症、中症责任都没有了。赔付首次重疾后,后续基本只剩下其他组的重疾责任。此外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条款细节:有些重疾的产生过程中必然经历轻症阶段(比如癌症必然经历原位癌阶段),只是因为没有检查,目前的重疾险都会在条款中明确声明这种情况不得再主张轻症赔偿,只能主张重疾赔偿。
关于原文时效性:本文写于2018年8月,评测对象为御享人生、百万无忧、悦享安康、哆啦A保、华夏福多倍版、百年康倍保等当时在售的多次赔付重疾险,文中产品特点、分组情况、费率均为当时情况,这些产品多已停售或更新,请以当前在售产品最新条款和费率表为准。文中关于多次赔付必要性论证、疾病分组原理、伪多次赔付识别、对比公平性原则的说明具有长期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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